機慢車停等區線(174條之2)
快慢車道分隔線(183條之1)
人行道標線,用以指示路面上僅限於行人行走之專用道,車輛不得進入。都市人本交通規劃的中心理念,人行環境的設計。標線型人行道依據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 條第3 款規定劃設於路側
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188 條
指向線,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。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。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用車道上與禁止變換車道線配合使用時,車輛須循序前進,並於進入交岔路口後遵照所指方向行駛。
本標線之式樣,依其目的規定如下:
一、指示直行:直線箭頭。 二、指示轉彎:弧形箭頭。 三、指示直行與轉彎:直線與弧形合併之分岔箭頭。 四、指示轉出車道:弧形虛線箭頭。本標線圖例如下: